关于暂停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业务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9-10
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:
2020年1月24日,本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,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。
为加强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避免驾培行业人员聚集导致交叉传染风险,最大限度保
障从业人员和学员健康安全,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的要求,本市各机动车驾驶
员培训机构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,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业务,恢复日期将另行通知。各机动
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广泛进行宣传、提示、告知,做好职工和培训学员的解释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
2020年1月28日
备注:暂时以电话、微信形式接受报名预约
咨询电话:69590988 微信号:18901608093(手机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