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学员上车进行科目二、科目三训练严格执行交通部《教学大纲》规定的课时,以学员在《教学日志》上签名确认的课时为准。若实际课时不足,学员举报后所缺课时由驾校另行指定教练完成,直到学员满意为止。
2、设置在龙泉驾校的各科目考点,发生考试作弊,学员举报查实后,每次奖励举报人2000元。
3、全部收费明码标价,开正规票据。公示收费项目标准,额外收费的,查实后一律10倍返回,开除收费人,并向行业通报。
4、驾校工作人员、教练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学员的宴请及消费娱乐活动,不准接受索要学员任何礼金﹑礼物。不准以职权之便要求学员为其办私事,捞取好处。如学员迫于压力送礼,请留下证据,结业后向驾校举报,驾校查实一律10倍返还,并开除受贿当事人。
5、设置在龙泉驾校的各科目考点,除行业管理部门安装的监控设备外,驾校将重新调整﹑增加科目二(桩路考)监控设备,做到全覆盖,无死角。
6、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或考试车辆及设备发生故障未及时处理,给学员造成损失由驾校承担。
7、整顿职工队伍,整顿培训程序,清理清除职业道德差,违反培训考试规定的不合格工作人员和教练员。
8、如实填写驾校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,不弄虚作假,发现一例,开除作假教练员。
9、一切让学员满意,允许学员选择教练员,选择训练时间,尊重学员的合法权益。
10、坚决做到龙泉驾校教练车标识标志齐全,符合行业规定,教练车不违章占道训练,不违章驶出上海市。
上海龙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
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